2017年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方案
各系(部、院)、处室: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7]182号)文件精神,结合《西南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升本”工作的通知》、《四川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内江师范学院关于跨校选拔2017届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施意见》及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院2017年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原则
学院“专升本”工作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在学校“专升本”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对口本科院校的有关要求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选拔质量,杜绝在“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发生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
二 、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任孝勇
副组长:陈红军 龙延庄
成 员:谢婧 马炳利 邹更生 吴章泉 邓凯文 各系主任、书记
职 责:制订学院“专升本”政策,领导“专升本”工作小组开展工作,讨论决定“专升本”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二)工作小组及职责
主 任:谢婧
成 员:马炳利 邹更生 吴章泉 邓凯文 谢鹏 各系专升本联系人
职 责:会同各系部开展 “专升本”各项工作,包括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平时成绩认定及考试工作等。
三、选送对象
我院2017届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四、选送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受到任何处分。
2、各科成绩合格。
3、身心健康。
五、对口升本学校及专业
我院对口升本院校是西南科技大学、四川理工学院、内江师范学院,升本专业详见附件一《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 “专升本” 对应本科学校及专业一览表》。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4月18—25日
4月26日教务处进行报名数据汇总,4月28日组织不合格课程考试。考试合格后,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核合格的报名数据提交学院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同时上报相关本科院校。
(二)具体要求:
1、学生自愿向系(部、院)报名,各系(部、院)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学生的宣传、动员、答疑及报名工作,4月25日下午17:00前将学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电子档及纸质档(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交教务处谢鹏老师处。
2、缴费时间与缴费标准:
(1)缴费时间:2017年4月18日—5月4日。在系部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2)缴费标准:根据川价函[2007]98号文件规定,专升本考试报名费为80元/人,由我院代本科院校收取。
3、缴费方式:
方式一:学生在系(部、院)报名登记后,在报名缴费期限内到中国建设银行转账缴费。
注:在银行转账时,必须在缴费凭证的款项名称中写明:“专升本”报名费,备注个人学号、姓名、班级等信息。由计财处统计转账信息报教务处备案。
户名: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5100 1680 0430 5250 0197
开户行:建行内江汉安支行
方式二:学生在系(部、院)报名登记后,在报名期限内到学院计财处缴费。
注:缴费发票中应写明:“专升本”报名费及个人姓名、班级等信息。每人单独开具发票,不得以班级或群体名义开具发票。缴费后立即将发票交教务处谢鹏老师处备案。
七、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理工类: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 注:软件技术专业学生不参加计算机文化基础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综合。
文管(含艺体)类: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
(二)考试大纲:
四川教育厅川教[2013]36号文件公布的考试大纲。
八、考试时间
“专升本”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5月20日至21日。
西南科技大学:5月20日。
四川理工学院:5月20-21日。
内江师范学院:5月20日。
“专升本”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学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九、选拔办法
1、西南科技大学:
按照统一考试成绩(三门课程平均分,占60%)和平时综合成绩(占40%)计算考生专升本总成绩,分别按文理科大类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且单科笔试成绩最低分不得低于20分。对口西南科技大学的学生平时综合成绩的计算评分办法及资料提交要求见附件三《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升本”对口西南科技大学学生平时综合成绩评定管理办法》。
2、四川理工学院:
按照统一考试成绩(三门课程平均分,占70%)、专科阶段的平均成绩(占30%)及奖励加分三项计算考生专升本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口四川理工的学生专科阶段的平均成绩以及奖励加分计算评分办法见附件四《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升本”对口四川理工学院学生专科阶段平均成绩及奖励加分计算评分办法》。
3、内江师范学院:
按照统一考试成绩(三门课程平均分,占60%)及专科阶段前5个学期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占40%)计算考生专升本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升本总成绩相同的条件下,将结合在校期间平均分绩点,从高到低确定录取先后顺序。对口内江师范学院的学生专科阶段的平均成绩计算办法见附件五《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升本”对口内江师范学院学生专科阶段平均成绩计算办法》。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 5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请符合此项条件的报名学生在5月9日前将退役证以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教务处谢鹏老师处备案。
十一、公示
(一)考生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考生报考结束后,根据《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7年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报名通知》要求,学院对考生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学
院网站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
(二)学生平时成绩认定公示:
对口生本的考生,根据附件三、四、五的要求,在核定完成考生平时成绩后,将考生平时成绩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3个工作日。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在考试及试卷评阅结束后,各本科院校计算出考生综合成绩,并做好专业排名后,按排名先后进行预录取,并将预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十二、教学管理
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由本科院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对“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具体要求按各本科院校规定执行。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我院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录取学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录取高校应予以核对确认,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一、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 “专升本”对应本科学校及专业一览表
二、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升本”考试报名登记表
三、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升本”对口西南科技大学学生平时综合成绩评定管理办法
四、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升本”对口四川理工学院学生专科阶段平均成绩及奖励加分计算评分办法
五、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升本”对口内江师范学院学生专科阶段平均成绩计算评分办法。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4日
附件一: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升本” 对应本科学校及专业一览表
1、四川理工学院:
序号 |
现专业名称 |
对应本科专业名称 |
专业属性 |
1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工科 |
2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工科 |
3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工科 |
4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工科 |
5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工科 |
6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理工科 |
7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土木工程 |
理工科 |
8 |
建筑工程技术 |
土木工程 |
理工科 |
9 |
食品加工技术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理工科 |
10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理工科 |
11 |
物流管理 |
工商管理 |
文科 |
12 |
酒店管理 |
酒店管理 |
文科 |
13 |
旅游管理 |
旅游管理 |
文科 |
14 |
服装设计 |
美术学 |
艺术类 |
2、西南科技大学
序号 |
现专业名称 |
对应本科专业名称 |
专业属性 |
1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
理工科 |
2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
理工科 |
3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
理工科 |
4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
理工科 |
5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
理工科 |
6 |
数控技术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
理工科 |
7 |
建筑工程管理 |
工程管理 |
理工科 |
8 |
软件技术 |
软件工程 |
理工科 |
9 |
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 |
文科 |
10 |
畜牧兽医 |
动物科学 |
文科 |
11 |
财务管理 |
会计学 |
文科 |
12 |
会计 |
会计学 |
文科 |
13 |
会计与审计 |
会计学 |
文科 |
14 |
园林技术 |
园艺 |
文科 |
3、内江师范学院
序号 |
现专业名称 |
对应本科专业名称 |
专业属性 |
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科 |
2 |
通信技术 |
通信工程 |
理工科 |
3 |
应用电子技术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工科 |
4 |
作物生产技术 |
生物技术 |
理工科 |
5 |
市场营销 |
市场营销 |
文科 |
6 |
艺术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类 |
附件二: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升本”考试报名登记表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系部 |
班级 |
身份证号 |
现专业 |
对应升本专业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附件三:
3-1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升本”对口西南科技大学
学生平时综合成绩评定管理办法
为做好我院“专升本”对口西南科技大学学生平时综合成绩评定工作,根据《西南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升本”工作的通知》中关于“西南科技大学专升本学生平时综合成绩计算评分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平时综合成绩评定项目
学生平时综合成绩评定由学生学业评价(50%)、能力素质评价(35%)、其他奖励和扣分(15%)三个部分组成。
二、评定机构
由学院“专升本”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的平时综合成绩评定。
三、评定标准
(一)学生学业评价
即学生智力素质评价,由智力素质基础分和加、减分组成,基础分按学生在校所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加、减分按各项目标准评定。
1.智力素质基础分(由教务处统计)
基础分=平均学分绩点×10,小数点保留三位。
(1)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按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修订)内江职院[2008]114号文件执行:
课程成绩 |
课程绩点 |
90-100 |
4.0 |
80-89 |
3.0 |
70-79 |
2.0 |
60-69 |
1.0 |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绩点)/规定修读课程的学分总数。
(2)课程不包括《入学教育及军训》。
(3)课程通过补考、重修方才合格的,成绩均按60分,即1.0绩点计算。
(4)规定修读课程的学分总数为专业教学计划规定修读的总学分(不包括《入学教育及军训》学分)。
2.加分项目(由学生本人提供)
(1)通过CET-3考试(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加5分;通过CET-4考试(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加10分;通过CET-6考试(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加20分。
(2)非计算机专业通过全国计算机考试,达到二级标准,加5分;达到三级标准,加10分。不分合格和优秀档次。
(3)专业类认证达到国家级的,加10分,省级8分。以专业资质证书(专业技能鉴定证书)为准。此项加分最高20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
3.减分项目(由教务处统计)
所学全部课程中,课程有1门正考不及格扣0.5分,累积计算。
(二)能力素质评价
分基本能力素质项目和创新素质加分项目。
1.基本能力素质项目
(1)被评为“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者加20分;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等,省级以上者加15分,市级加10分,校级加5分;一人只按最高奖级别计分一次。(由学生本人提供)
(2)所在班、支部或团队,被评为国家、省级、市级、学校先进集体或团队(如优秀团支部、优秀班集体等)的主要班委干部、团委干部,每人分别加6分、4分、3分、1分。同一集体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由学生本人提供)
(3)已成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加2分,预备党员加1分。(由党委组织部提供)
(4)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一次扣2分。(注: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无论是否已解除处分,无参加本次专升本考试资格。)(由学生处提供)
2.创新素质加分项目(由学生本人提供)
(1)论文发表在国际学术期刊、国家级权威核心期刊及以上,每篇计30分。论文发表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每篇计25分。论文发表在国内专业核心期刊,每篇计20分。论文发表在其他公开出版期刊/国内学术会议,每篇计15分。计分标准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为准。以第二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按60%每篇计分;以第三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按40%每篇计分,以第四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按20%每篇计分,以第五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按10%每篇计分,第五作者以后身份发表者不计分。期刊资格认定以学校教育研究所认定为准。在报刊等出版物发表作品、稿件的,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参加专业竞赛获奖,以获奖证书为准,获奖者均可取得相应分值。主要包括:“挑战杯”各项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机器人大赛、创业计划大赛、大学英语竞赛。各系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必须在教务处备案后实施方能认可。加分标准:国家级一等奖30分,省级一等奖20分,二、三等奖以及优胜奖分别在一等奖基础上递减5分计。校市级一等奖10分,二、三等奖以及优胜奖分别在一等奖基础上递减3分计。
(3)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负责人加20分,参与者加10分。参与市级科技创新项目,取得一定成果,负责人加10分,参与者加5分。参与学院科研项目,加3分;结题者,按省级、市级、院级分别加10、5、3分;未结题或中途放弃者,视其情况按加分标准减分。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按照排名第一按20分计算;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品种权的,按照排名第一按10分计算,排名靠后,依次递减5分计算。排名换算分数最低以2分计。
(5)在正规出版社出版著作等,每部计50分,独著一部计50分,两人合著的按照第一30分、第二20分分别计算。多人合著的,第一排名30分,第二排名15分,第三排名5分,最低2分。
(三)其他奖励与处罚
1.加分项目
(1)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加20分、市级加10分、院级加5分。(由学生本人提供)
(2)参加院级及以上体育竞赛、文体比赛等的运动员、获奖者及集体项目主力队员,按项次加分。集体项目减半加分。加分标准:国家级第一名(一等奖)50分,省级第一名(一等奖)20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10分;市级第一名(一等奖)10分,第二名6分,第三名4分;院级第一名(一等奖)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由学生本人提供)
2.扣分项目(由院团委、学生处提供)
(1)无故不参加校内外各级文艺、体育活动等,每次扣3分。
(2)凡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不负责任,未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或工作失职的,造成较坏影响的,每次扣0.5 ~2分。
四、说明
1.各项目后用括号明确了评定来源,写明由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学生不需提供支撑材料;写明由学生本人提供的,学生应将支撑材料交学院作为评定依据。
2.学生有评分项目但材料暂时拿不到,或属于集体荣誉的,应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材料:
(1)CET-3考试通过,但还未发放证书的,以及参加院级及以上体育竞赛获奖集体项目的,学生到基础部开具证明。
(2)CET-4、CET-6、计算机等级考试、职业技能鉴定考试通过,但还未发放证书的,考试属于学院技能鉴定站组织的,学生到教务处开具证明,属于系部与政府部门机构联系组织的,学生到相关系部开具证明。
(3)获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活动表彰,但还未发放证书的,学生到学生处开具证明。
(4)所在班、支部或团队,被评为先进集体或团队,且学生本人是主要班委干部、团委干部的,学生到所在系部党总支开具证明(需证明所获荣誉以及本人在集体中所任职务)。
3.学生应填写评定材料一览表(附表),并将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附在一览表后,在5月12日前将资料交教务处谢鹏老师处,超过时间未提供资料的,视为无评分项目。
4.不在平时综合成绩评定项目内的材料,不予给分。
5.按照西南科技大学要求,报送西南科技大学的学生平时综合成绩内容有平时综合原始分和平时综合换算分两部分。平时综合原始分即学生通过评定标准各项目所获得的分数。平时综合换算分=学生各项目得分/考生中该项目最高分得分者分数×该项目所占百分比。
6.学院“专升本”领导小组对各项评分资料进行审核,最后形成学生平时综合成绩。学生平时综合成绩评定后将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后按要求报送西南科技大学。
7.本办法由学院“专升本”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2
对口西南科技大学专升本学生平时综合成绩评定材料一览表
姓名 |
学号 |
||||||
专业 |
班级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数量 |
复印件 数量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注:1.材料名称应填写详细完整,如“CET-3成绩单”、“内江市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等。
2.有需评分项目但支撑材料暂时拿不到(如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或属于集体荣誉(如优秀班集体)的,应按照要求到有关部门开具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不予认定。
附件四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升本”对口四川理工学院
学生专科阶段平均成绩及奖励加分计算评分办法
根据四川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理工学院“专升本”考核办法(试行)》中关于学生专科阶段平均成绩及奖励加分计算评分要求,结合专升本工作进度及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科阶段平均成绩计算办法
计算各门必修课程的成绩之总和(不包括《入学教育及军训》),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得到课程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中,如果有通过补考或重修方才合格的(无论分数高低),均按60分纳入计算。
二、奖励加分办法
1.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者,给予4分的奖励加分(两者同时获得,不重复计算)。
2.在校期间,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CET-4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按下表给予奖励分,同时获得多种奖励加分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计算。
奖励项目 |
获奖等级 |
奖励分值 |
数学建模竞赛 |
国家级 |
5 |
省一等 |
3 |
|
省二等 |
2 |
|
电子设计竞赛 |
国家级 |
5 |
省一等 |
3 |
|
省二等 |
2 |
|
CET4(CET-6) |
合格 |
2 |
全国或省计算机二级 |
证书 |
2 |
三、评定机构
由学院“专升本”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平均成绩及奖励加分的计算与审核。
四、说明
1.学生符合奖励加分条件的,应在5月12日前将奖励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教务处谢鹏老师处。超过时间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无加分项目。
2.学生有加分项目但材料暂时拿不到的,应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材料:
(1)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但还未发放证书的,学生到学生处开具证明。
(2)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但还未发放证书的,学生凭赛事组织部门的奖励文件作为认定材料。
(3) CET-4、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但还未发放证书的,学生到教务处开具证明。
3.学院“专升本”领导小组计算学生平均成绩,对各项加分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后,形成学生平均成绩及奖励加分统计表并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后按要求报送四川理工学院。
4.本办法由学院“专升本”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五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升本”对口内江师范学院
学生专科阶段平均成绩计算办法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关于跨校选拔2017届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在校前5学期课程平均成绩计算
计算各门课程的成绩之总和(不包括《入学教育及军训》),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得到课程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中,如果有通过补考或重修方才合格的(无论分数高低),均按60分纳入计算。
二、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绩点)/规定修读课程的学分总数。
(1)课程绩点按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修订)内江职院[2008]114号文件执行:
课程成绩 |
课程绩点 |
90-100 |
4.0 |
80-89 |
3.0 |
70-79 |
2.0 |
60-69 |
1.0 |
(2)课程不包括《入学教育及军训》。
(3)课程通过补考、重修方才合格的,成绩均按60分,即1.0绩点计算。
(4)规定修读课程的学分总数为专业教学计划规定修读的总学分(不包括《入学教育及军训》学分)。
三、说明
学院“专升本”领导小组计算学生平均成绩及平均学分绩点,形成学生平均成绩及平均学分绩点统计表,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后按要求报送内江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