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待遇
1、在校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河北省教育厅验印的普通中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可参加相应的资格考试。
2、按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当年政策发放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报到证(派遣证)。
3、通过“对口升学”直接升入与我校合作的医学高职院校,学生可自愿选择。
4、通过“对口升学”方式被大专录取后,由我校直接推荐到天津武警医学院进行大专阶段的学习,学习期间统一着军装(学员),接受军事化管理,毕业后统一推荐并安置在天津甲级医院实习、工作。大专阶段的费用8000元/年。毕业颁发地方院校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和天津武警医学院的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自愿升本。
实习与就业
入学签订“就业协议”统一安排在京、津两地甲级医院进行实习,毕业后统一安置在京、津两地医疗机构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