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选择一个学校之前总是会问这个学校好吗?但是每个人心里面评判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好与不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不一样的,那么,贵州省城乡建设学校到底怎么样了,值得同学们选择吗?
贵州省城乡建设学校简介
贵阳市城乡建设学校位于贵阳市金顶山,是财政全额拨款保障的事业单位,以培养建筑行业复合型中等专业学历技术人才为目的,是一所公办的建筑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胡入刈。
贵州省城乡建设学校历史沿革
1982年4月,根据市编字[1982]17号文件精神,成立贵阳市建设干部培训班,隶属贵阳市市委基建部领导。1996年经贵阳市编委批准,更名为贵阳市建设干部培训中心,隶属于贵阳市建设局领导。 [1] 2005年10月10日,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市长办公会精神和筑府通[2005]37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贵阳市城乡建设学校的批复》、筑编办发[2005]21号《关于贵阳市建设干部培训中心加挂贵阳市城乡建设学校牌子的批复》精神,在贵阳市建设干部培训中心的基础上成立贵阳市城乡建设学校。 [1]
贵州省城乡建设学校办学条件
硬件设施校园占地面积272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9323平方米,办公楼856平方米,教学楼4835平方米,学生宿舍2632平方,学生食堂1000平方米。现有性能先进的电教室两个,配置计算机80台,多媒体阶梯教室2个,已经立项正在着手建设的实验室2个。 [1]
贵州省城乡建设学校师资力量
贵阳市城乡建设学校现有教职工87人。其中在职在编教师20人,退休教师11人,临时聘用工勤人员13人,长期聘用兼职教师45人。任课教师中,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15人。
贵州省城乡建设学校拓展阅读
纪律与考勤、奖励与处分
第三十一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二条 凡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上课、自习、实验、实习、军训、公益劳动等)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均应进行严格考勤。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必须事先请假并得到批准。凡未经批准或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对旷课学生应令其检查,并根据其旷课时数、情节和认错态度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三十三条 对德、智、体全面发展表现突出及有某方面突出成绩的学生,学校可分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单项荣誉称号,记入学生档案。实行学分制的,对参加地市级以上各种知识、技能和体育、文艺等竞赛获得表彰或奖级的学生,应酌情奖励一定的学分。
第三十四条 对犯错误的学生,学校要加强教育,并给学生有改正错误的机会。对极少数犯有严重错误或多次犯错误而又屡教不改的学生,学校应给予纪律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六种。处分决定公布前,学校应事先告知学生家长(监护人)。对学生留校察看处分及以上的,学校领导应集体讨论决定,处分在校内公布,同时书面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监护人)。受除开除学籍以外处分的学生,经过教育,确有悔改表现的,经本人申请,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同意后,可撤销其处分。撤销处分的决定,应书面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监护人)。
第三十五条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2.违反校纪校规,情节极为严重且屡教不改者;
3.受留校察看处分,一年内经教育仍不改悔者。
学生的开除学籍处分,应由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处分应书面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监护人)。对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学校是属于公办的学校,专业也是这样,其实同学们在选择的时候就按照你们自己关注的来对比,看看那个学校条件更适合自己一些就可以的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