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与本科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批次(含“公费幼师”):“3+4”试点院校志愿和“公费幼师”试点院校志愿;
◆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批次:“五年制”、“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志愿;
◆中职第一批:市级重点及以上中职学校志愿;
◆中职第二批:达标以上中职学校志愿(含教育部下达的市外在渝招生的中职学校)。
志愿填报及录取顺序
①中职与本科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批次设2个顺序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专业志愿;
②“公费幼师”培养只有1个学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
③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批次设1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1个专业志愿;
④中职第一批设2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一学校设1个专业志愿;
⑤中职第二批设2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一学校设1个专业志愿。
录取工作按批次和学生志愿顺序进行,当学生已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后面各批次所有志愿自然失效。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生源学校和招生部门,认真做好学生志愿填报工作,充分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重庆市初中毕业生基础信息及志愿信息卡”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并经本人签字。学生志愿一经填定,任何人不得再作改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指定填报志愿或限制学生选报志愿,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从严惩处。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基础信息及志愿信息卡管理办法,在输入微机后封存备查,指定专人管理,确保完整真实和管理有序。